选择页面

伯利兹信托基金

伯利兹信托
信托类型 - 离岸信托
信托的适当法律: 2007 年和 2013 年伯利兹信托修正案
信托期限(尽可能无限制) 自成立之日起 120 年
信托的实际用途: - 在经济、政治或经济不确定时期保护资产。 - 持有和购买股票和债券 - 减税 - 出于方便、成本和税收效率的原因,将分散在世界各地的资产集中在一种便利的管理结构下。
姓名和语言: 任何名字;英语
信托的建立: 1 至 2 周
最低政府费用: 100 美元
最低已发行股本: 没有任何
成立时的最低缴足股本: 是的
在公共登记册中记录:
关于受托人的特殊要求(本地居民要求): 无本地居民要求(但受托人应被许可担任多个信托的受托人)
受托人必须是欧洲经济区的居民(是/否) 两个都
委托人可能是唯一的受益人:
双重征税协定准入:
税收: 没有任何
委托人的债权人: (最长索赔期) -
委托人的继承人:(最长索赔期) 21年
向公司注册处披露实益拥有人:
年度簿记: 是的
提交帐目:
法定审计师: 是的
当地代表要求: 必须有本地注册代理
任何其他特殊要求:

我们尽最大努力监督该司法管辖区对经合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和国家制定的最新国际法规的遵守情况。

在任何时候,Damalion 都可以自行决定拒绝客户对该司法管辖区的任何要求,并且没有任何义务提供任何理由。

4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