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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alion 捷克共和国服务台

在捷克共和国做生意

允许外国投资者开展包括贸易、房地产收购和其他适用于当地公司的规定在内的商业活动。 在共产主义统治四年后,受 1989 年天鹅绒革命的启发,捷克共和国慢慢转变为指令经济和自由市场经济。 自 1990 年以来,捷克共和国一直是吸引外国投资的地方。 当它于 2004 年 5 月 1 日正式加入欧盟并使其法律与欧盟的法律保持一致时,其增长潜力进一步增长。

捷克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的优势

  • 捷克共和国是欧盟的积极成员。
  • 它拥有独立而强大的中央银行系统,可以监管稳定的货币。

它确保该国轻松进入欧洲市场,并与欧洲以外的其他国家建立积极的相互关系。

  • 一个稳定的金融部门,在最近的危机中展示了其令人难以置信的弹性。
  • 整体公共开支处于受控和令人满意的水平。
  • 创下欧洲失业率最低的记录之一,从而为外国投资者创造了理想和有吸引力的环境。
  • 久负盛名的工业生产实力雄厚。
  • 高中间成本的优质劳动力。
  • 位于欧洲中心

一旦您最终决定在捷克共和国开展业务,要想在该国成功建立公司,您需要处理许多事情。 下面列出了在捷克共和国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的所有要求。

建立业务存在

希望在捷克共和国建立业务的外国投资者和公司可以从众多选择中进行选择。 根据《民法典》和《商业公司法》,可在该国开展业务的主要公司法律形式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注册资本由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

  • 股东仅对其公司的义务承担责任,最多不超过其在商业登记处登记的未缴出资额。
  • 捷克共和国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公司文件载于其公司章程。
  • 注册资本要求至少为 1 捷克克朗,而任何一名股东的最低出资要求为 1 捷克克朗。
  • 允许会员提供实物捐助
  •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创建具有特定权利的不同种类的股份。
  • 捷克共和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可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并于协议的预定日期生效。 股份转让限制可能会被设置并包含在公司章程中。
  • 可由单一创始人建立。 有限责任公司框架中允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
  • 股东姓名已在商业登记簿中正式登记。
  • 股东安排股东大会,这是最重要的活动之一,每年举行一次或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 管理层由一名或多名执行董事负责,由公司执行董事会成员正式任命。
  • 创建监事会是可选的。 与股东一样,公司高管和董事会成员的姓名必须在商业登记处登记。
  1. 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是注册资本由股东出资形成的法定形式。 这些股东通常不对公司的义务负责。

  • 注册资本细分为一定数量的股份。
  • 主要公司文件是其公司章程。
  • 可以由单一创始人发起,没有股东人数限制。
  • 除了单一股东的股份公司外,股东姓名均在商业登记处登记。
  • 要求注册资本至少为 200 万捷克克朗或约 78,800 欧元。
  • 允许股东进行货币出资。
  • 可以发行不记名股票或记名股票,并以以下形式提供 (i) 证书(纸质形式)或 (ii) 簿记(无纸)表格。 捷克共和国法律允许形成具有特定权利的不同股份类型。
  • 股可以在交付和背书时转让。 对于无纸化股票,必须在中央证券存管处登记。 股份转让的任何限制或条件均在公司章程中规定。
  • 股东必须出席股东大会,最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
  • 具有一元结构股份公司需要任命董事会或董事总经理
  • 作为二元结构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运营中扮演执行角色,而管理角色则由监事会负责。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每个董事会应由三名成员组成,可以是捷克国民或外国公民。 公司执行和监督机构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在商业登记处登记。
  1. 无限合作

在无限合伙制下,至少应该有两个个人或法人实体使用相同的公司名称经营业务。 所有相关合作伙伴将与其全部资产共同承担义务。 在注册资本方面没有固定的要求。

  1.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创建的。 至少一名合伙人必须被确定为有限合伙人,他们将承担不超过在商业登记处登记的未缴出资额的责任。 至少一名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任何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 分行
  • 从技术上讲,在捷克共和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不会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实体。 因此,分支机构的任何行为都将被解释为注册该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的行为。
  • 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是捷克国民或外国公民,他们可以管理和监督与分支机构有关的所有行动。
  • 分公司负责人在商业登记处登记。
  1. 欧洲公司
  • 本质上,欧洲公司是被允许在整个欧洲经营业务的实体。
  • 欧洲公司可以成立为以下之一: (i) 来自至少两个不同欧盟成员国的两个或多个股份公司之间的合并, (ii) 由符合特定条件的公司控股, (iii) 满足特定条件的公司的子公司, (iv) 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设有子公司的股份公司至少两年。
  • 最低要求资本不得低于 120,000 欧元。
  1. 独资企业

捷克国民和外国人在获得有效的贸易许可证和其他重要的商业许可证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捷克共和国经营。

营业执照

每个企业都可以在获得必要的许可和授权后开始运营,除非相应的商业活动不需要颁发许可(例如在房地产租赁的情况下)。

  • 公司经营之前,公司必须根据《贸易许可法》获得贸易许可。 《贸易许可法》规定了不同的贸易类型,其中大多数被确定为自由贸易,不需要专业能力来经营业务。
  • 捷克共和国商业登记处注册之前,不符合《贸易许可法》的特定商业活动将需要特别授权或许可。 这适用于金融、电信、能源和医疗保健领域的业务。

劳动关系和工作条件

所有与就业相关的活动均受《劳动法》第 262/2006 Coll. 号法案的管辖。就业最常见的是基于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可能包括:

  • 工作类型
  • 工作地点
  • 就业开始日期

     

    1. 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初步体检。
    2. 双方可商定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管理职位最长为六个月,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3. 固定期限雇佣最长为 36 个月,可重复两次。 从本质上讲,固定期限的工作不能超过九年。 在出现严重操作问题的情况下也有例外。
    4. 非正规就业安排可能包括基于工作绩效的协议和关于特定工作活动的协议,例如季节性或兼职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书面形式的终止协议。
  • 终止通知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直接送达另一方。 最短通知期为两个月,从向另一方发出交货通知后的下个月的第一个日期开始。
  • 雇主可以根据《劳动法》(Labour Code Laws),例如出于绩效和组织原因,以及违反义务的情况下终止雇佣关系。
  • 员工可以在不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发出终止通知。 通知期可以通过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个人书面协议延长。
  • 允许立即取消雇佣合同,前提是双方同意立即取消雇佣。
  • 双方可以在试用期内取消。 雇员和雇主可以在不说明理由的情况下终止雇佣关系。
  • 如果员工同意在约定期限后工作,雇佣性质将自动变更为无限期雇佣。
  • 对于外国人,取消其居留许可或工作许可、蓝卡、雇员卡或驱逐出境。
  • 雇员死亡

如果雇主因组织原因解雇雇员,则向雇员发放法定最低遣散费。 根据规定,遣散费应该是雇员平均收入的一到三倍,并根据任期长短。

如果发生事故、职业病或职业病威胁,最低法定遣散费应为雇员平均月收入的 12 倍。

其他重要的劳工和就业指标:

  • 所有员工都有权享受至少四个星期的假期。
  • 截至2018 年,捷克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为每月 12 200 捷克克朗或 480 欧元,或 73.20 捷克克朗/小时。
  • 加班工作将至少增加平均收入的 25%,除非雇主同意为雇员提供补假。
  • 工资可能包括加班费。 对于普通员工,每年最多可包括 150 小时。 另一方面,管理人员每个日历年最多可以有 416 小时的加班时间。
  • 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或在特定情况下(例如两班到三班倒的业务运营)下更少。

贸易联盟

  • 工会组织受法律监管。
  • 集体谈判协议可以通过工会组织签订固定期限或无限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前六个月通知取消。
  • 罢工是允许的,但不完全是为了支持集体谈判协议的谈判。

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和签证

  • 由于捷克共和国没有外部 UE 边界,因此在国际机场对人员或货物进行海关检查。
  • 来自欧盟、欧洲和瑞士的员工及其前家庭成员在捷克共和国就业不需要工作许可。
  • 出于就业原因,所有其他国家/地区的员工都必须获得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然后才能开始工作。
  • 与在捷克共和国寻找工作的外国人的长期居留相关的法律得到简化并与欧盟法律保持一致。
  • 内政部雇员卡是发给特定工作岗位雇员。 持有员工卡的员工不再需要申请个人居留许可。
  • 外国公民可以申请蓝卡,这是一种居留和工作许可。
  • 卡通常颁发给受过高等教育的工人或与至少一年的雇佣合同,平均总工资至少是捷克共和国平均工资的 1.5 倍的工人。

知识产权

  • 捷克共和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和欧洲专利组织 (EPO) 的成员,被视为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的缔约方。
  • 捷克共和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市场经济的普遍原则,并与欧盟法律相协调。

金融与投资

  1. 商业监管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和版权)在捷克共和国受版权法保护。

  1. 银行和金融

捷克国家银行是该国的中央银行,负责监管与货币相关的政策、银行监管和金融市场。

  • 证券在布拉格证券交易所交易,有两个运营市场,即面向大中型投资者的 SPAD 和面向小型投资者的模块拍卖。
  • 交易所由 CCESEG Aktiengesellschaft-Winer Borse AG 所有。
  1. 外汇管制

捷克共和国不进行外汇管制,使资金可以自由进出该国。 统计报告是一项要求。

  1. 投资激励

捷克共和国在各种情况下提供无数的投资激励措施,例如:

  • 所得税减免
  • 某些财产税豁免
  • 创造就业的就业补贴
  • 培训和留住员工
  • 资产收购的资金支持

该国还为欧盟结构基金和其他项目提供补贴。

会计和审计

1. 会计立法与欧盟法律保持一致。
2、财务报表内容必须按照捷克公认会计准则编制。
3. 捷克会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略有不同。
4. 年度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的附加说明。
5. 对于具有强制性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公司,需要提供现金流量表和权益变动表。
6. 年度财务报表由商业登记处公布,必须与公司纳税申报表一起向相关地方税务机关提交。

会计指令

  • 当合并基础上的一组公司净资产超过 1 亿捷克克朗、营业额超过 2 亿捷克克朗和 50 名员工时,所有控制实体都必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 除非是公共利益公司,否则不需要小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必须使用经欧盟法律修改的 IFRS。
  • 实体有义务以捷克语开立账户。 另一方面,只有在满足可理解性的条件下,才可以使用外语创建会计凭证。
  • 实体必须以捷克克朗记账。

审计要求

根据《会计法》,所有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和年度报告必须由来自以下机构的外部审计师进行审计: (一)大中型会计单位, (ii) 股份公司形式的小型会计单位,且上一会计期间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 净资产不超过 4000 万捷克克朗
  • 每年营业额不超过 8000 万捷克克朗
  • 平均员工人数不超过50人
  • 微型会计单位不需要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公司如果有可能转型为中型或大型公司,则在其运营的第一年可能不会接受审计。
  • 公司可能因其他法律原因接受审计
  • 所有财务报表均按照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

出版和存档

公司可以在商业登记簿下的契约集合中发布财务报表。 经审计的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布,其中包括财务报表、管理报告和审计报告。

  • 根据文件类型,所有会计文件必须至少存档 5 年或最多 30 年。
  • 无论存档期限如何,在诉讼时效仍然有效的纳税期限内,必须提供与税收相关的文件。

捷克共和国税收制度概览

捷克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和公司的税收。 当地授权的税务机关将根据公司总部或纳税人居住地确定。

专门的税务局(STO)对大纳税人进行全国性管辖,为税收做出了重要贡献,营业额超过2亿捷克克朗。

税务审计时间表和频率将取决于纳税人的居住地。 税务审计通常发生在较小的城镇和自治市。

所有纳税人都有权在税务审计后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决定提出上诉,并导致其纳税义务增加。 上诉应在与决定相关的期限内(30 天)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当局提出。 对上诉决定不满意的纳税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捷克共和国不同类型的税收

  1. 企业所得税 (CIT) 税率
  • 企业所得税按 19% 的一般税率征收。
  • 对于基础投资基金,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5%。
  • 养老基金的税率为 0%。
  • 对于运营和管理地点在捷克共和国的本地和外国商业实体,应纳税收入是全球收入总额减去可抵税的费用、减去非应税收入和允许的扣除额。
  • 非居民公司仅就在捷克共和国产生的收入征税。
  • 报税申报的时限在三个月内。
  • 对于 CIT 是由税务顾问提交的,或者如果纳税人需要接受审计,则提交时限为 6 个月。
  • 如果最后已知的负债在 30,000 捷克克朗至 150,000 捷克克朗(1,135 至 5,670 欧元)之间,则每半年支付一次预付款
  • 预付款应为纳税义务的 40%。
  • 如果最后已知的纳税义务超过 150,000 捷克克朗,则预付款应为先前纳税义务的四分之一,并应按季度支付。
  • 获得和维持应税收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可完全抵税,除非列在不可抵扣项目或只能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抵扣的项目中。
  • 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可分别从税基中扣除,最高可达总费用的 100% 和 110%。
  • 研究和开发成本可以申报两次,因为研究和开发项目的成本可能会在计算税基时最多保留三年。
  •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扣除。 为专业教育目的获得的资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两次扣除 (i) 降低税基的资产折旧和 (ii) 扣除高达收购当年总资产价值的 110%。
  • 提供专业教育的公司每小时最多可扣除 200 捷克克朗的教育活动。
  • 1993 年以后产生的税收亏损结转五年。
  • 从 2020 年 7 月开始,税收损失向后结转两年。 可索赔的最高金额为 3000 万捷克克朗。

免税

  • 捷克共和国或欧盟成员国居民的子公司从捷克共和国或其他欧盟成员国居民向其母公司支付的股息。
  • 出售参与子公司的收入
  • 如果子公司是双边税收协定的非欧盟成员国居民,则出售子公司参与产生的股息和收入将缴纳不低于 12% 的企业所得税

外国投资者可以在以下关键条件下申请例外:

  • 母公司必须至少连续 12 个月持有子公司 10% 的股份。
  • 如果收入也支付给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和冰岛,则收入免税。

奖励

本地居民和外国投资者均可享受以下类别的投资优惠:

  • 技术中心
  • 制造业
  • 业务支持服务提供商,例如软件开发中心、共享服务中心、高科技维修设施、呼叫中心和数据中心。

当满足所有要求时,可以通过以下形式提供投资奖励:

  • 所得税减免长达 10 年
  • 创造新工作岗位的财政援助
  • 为新员工培训和再培训提供财政支持
  • 对技术中心和制造公司的战略投资的财政援助。
  • 以理想的价格转让公共土地。
  • 五年免征房产税。
  1. 预扣税
  • 支付给居民和非居民的股息需缴纳 15% 的预扣税。
  • 根据欧盟母子公司指令,当母公司连续 12 个月持有子公司至少 10% 的股份时,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股息将被免税。
  • 对于 CZ 子公司向位于冰岛、挪威、瑞士和列支敦士登的母公司支付的股息,将免税。
  • 35% 的预扣税率适用于向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支付股息的情况。

兴趣

  • 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需缴纳 15% 的预扣税。
  • 当当地居民向在欧盟、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具有永久居留权的公司支付利息时,适用豁免。
  • 欧盟和欧洲经济区的纳税人可以提交纳税申报表,以减少与利息支付相关的成本。
  • 向未与 CZ 签订双重征税条约的其他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支付利息时,适用 35% 的税率。

版税

  • 支付给非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需缴纳 15% 的预提税。
  • 当当地居民向在欧盟、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具有永久居留权的公司支付版税时适用豁免。
  • 欧盟和欧洲经济区的纳税人可以提交纳税申报表,以减少与特许权使用费相关的成本。
  • 当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给与 CZ 没有签订双重征税条约的其他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时,适用 35% 的税率。
  1. 反避税规则

资本弱化

  • 贷款接受方为保险公司的银行,当某纳税期内贷款金额为权益的六倍时,不得从贷款总额中扣除利息费用。

过高的借贷成本

  • 可在预先确定的限额内扣税。 限额设定为税前利润、利息、折旧的 30%,或最高 8000 万捷克克朗。
  • 当纳税人未能满足过度借贷成本的限制时,允许在纳税期内减少税基(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异)。

受控外国公司

  • 在确定受控外国公司的税基时,控股公司必须考虑实现的收入,包括收入,如股息收入、许可费、出售所有权股份的收入、销售商品的收入以及从或向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的收入几乎没有附加值、保险、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
  • 包含的收入按受控外国公司的股本比例计入控股公司的税基。 按照规定,如果调整会导致税基减少,则不得对控股公司进行税基调整。

DAC6

捷克共和国引入了 DAC VI 欧盟指南,其中包含可能带来税收优惠的跨境安排,而这些安排又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

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适用于本地和外国关联方。 如果其中一方拥有 25% 的资本或投票权,则双方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 当同一个人参与双方的管理和控制时,双方也可能存在关联。 当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且差异不合理时,根据差异自动调整税基。

国际税务要素

  • 双重征税条约

某些双重征税条约可以消除双重征税、抵免或免税。 未使用的外国税款将在下一个纳税期作为税收费用扣除。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21%。
  • 食品和非酒精饮料厂、特殊保健品和医药产品适用 15% 的增值税减免。
  • 适用于药品、疫苗、书籍、水和下水道价格、公共交通、餐饮服务、酒店住宿、体育和文化活动、美发和小修的增值税减免 10%。
  • 纳税人是指在捷克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任何法人或个人。
  • 应税事件可能包括 (i) 与捷克共和国境内的经济活动相关的商品供应和服务提供, (ii) 在捷克共和国境内从另一个欧盟成员国的共同体内采购商品,以及 (iii) 进口到捷克共和国的货物。
  • 应税金额是对供应收取的总对价,不包括增值税,但包括任何消费税以及其他税费。
  • 纳税期可以按月或按季度计算,并根据之前连续 12 个月的营业额计算。 新增值税纳税人的强制纳税期为日历月。
  • 自 2016 年起,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提供一份概括性声明,其中包含在捷克共和国需缴纳增值税的交易的详细信息以及申请进项增值税抵扣的交易的详细信息。
  • 在捷克共和国设有注册办事处、营业地点或固定机构的任何应税个人的强制性增值税登记门槛是前 12 个连续日历月的营业额达到 100 万捷克克朗。 自愿增值税也适用。
  • 在捷克共和国向任何未注册的增值税人员在捷克共和国进行长途销售(通过邮购)的外国纳税人必须在捷克共和国为日历中达到 114 万捷克克朗或 43,110 欧元的货物和供应品登记增值税年。
  •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远程销售的增值税起征点将为 10,000 欧元,包括向非应税者提供的数字服务。 此类交易也可以选择一站式商店单一欧盟增值税。
  • 在下列情况下,应纳税者需要登记为识别人: (i) 从在捷克共和国境外设立但在捷克共和国设有供应中心的个人或实体购买服务, (ii) 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的供应中心提供服务, (iii) 共同体内部从另一个欧盟成员国采购商品。
  • 增值税集团注册必须适用于在捷克共和国境内拥有营业场所或固定营业场所且在经济、财务和组织方面有联系的应税者,将被视为单一应税者。

其他税费

  • 捷克共和国没有净资产税。 .
  • 房地产税包括土地税、建筑税和公寓税。 房地产税的金额将取决于土地、建筑物或公寓的主要用途以及位置。 房地产基本税率可在市级调整。
  • 房地产转让税率定为 4%。
  • 道路税是对在捷克共和国注册并用于商业目的的机动车辆和拖车征收的。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超过3.5吨的车辆都要征税。
  • 对矿物油、电力、煤炭、天然气、啤酒、葡萄酒和烟草产品征收消费税。
  • 从非欧盟成员国进口的货物需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为了简化捷克共和国的商业注册流程,我们强烈建议外国投资者寻求与经验丰富且知识渊博的咨询公司合作。 在 Damalion’s,我们在各个方面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 捷克共和国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包括法律咨询、会计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审计、税务咨询解决方案、人力资源咨询、招聘等等。 立即联系我们,让我们的 Damalion 专家帮助您克服在捷克共和国开展业务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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